課程名稱 |
黑格爾的哲學史上 HEGEL'S HISTORY OF PHILOSOPHY(1) |
開課學期 |
96-1 |
授課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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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
楊植勝 |
課號 |
Phl3701 |
課程識別碼 |
104 31401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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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3 |
全/半年 |
全年 |
必/選修 |
必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二7,8,9(14:20~17:20) |
上課地點 |
新302 |
備註 |
本課程中文授課,使用英文教科書。。A4*:哲學與道德思考領域。可充抵通識 總人數上限:10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961hhp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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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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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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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黑格爾的哲學系統首先大分為「邏輯科學」、「自然哲學」與「精神哲學」;在這個系統最後的精神哲學進一步區分為「主觀的精神」、「客觀的精神」與「絕對的精神」三部分;這三部分最後的絕對精神又區分為「藝術」、「宗教」與「哲學」。所以「哲學」是黑格爾整個系統最後的部分,是其終極的終極,頂端的頂端。而其對哲學的表述,就在《哲學史講演錄》-黑格爾說哲學不外就是哲學史;如果我們理解黑格爾哲學總是把它所處理的對象放在辯證運動的過程來把握,就不難理解他這句話的意思。在西方所有的哲學家當中,恐怕沒有比黑格爾更重視哲學史的;他的《哲學史講演錄》單是導論的篇幅就可以獨立成冊。黑格爾的哲學史不同於其他的哲學史,在於它不僅僅是現實的哲學思想的歷史,因而僅僅是一個哲學家跟著一個哲學家出現的過程,他們的思想的總和而已;而是同一哲學理念在所謂的「哲學史」的發展過程。 |
課程目標 |
本課程旨在介紹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的內容,藉由對黑格爾這部作品的瞭解,一方面認識到「哲學」在黑格爾的哲學系統所具有的意義,另一方面更深入把握黑格爾的哲學思想。 |
課程要求 |
修課的學生當然必須出席上課,並且依據參考書目預習和複習上課內容。每一學期的期中與期末都有考試;所有修課的學生都必須參加考試。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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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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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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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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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上課表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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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助教討論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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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期中考試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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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期末考試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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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9/18 |
黑格爾哲學概述 |
第2週 |
9/25 |
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導論概述 |
第3週 |
10/02 |
導論:A.哲學史的概念 |
第4週 |
10/09 |
導論:A.哲學史的概念 |
第5週 |
10/16 |
導論:A.哲學史的概念 |
第6週 |
10/23 |
導論:A.哲學史的概念 |
第7週 |
10/30 |
導論:B.哲學史與其他精神型態的關係I.哲學的歷史關係 |
第8週 |
11/06 |
導論:B.哲學史與其他精神型態的關係II.哲學與其他精神型態的詳細關係1.哲學與總的科學教學的關係 |
第9週 |
11/13 |
期中考試 |
第10週 |
11/20 |
導論:B.哲學史與其他精神型態的關係II.哲學與其他精神型態的詳細關係2.哲學與宗教的關係 |
第11週 |
11/27 |
導論:B.哲學史與其他精神型態的關係II.哲學與其他精神型態的詳細關係2.哲學與宗教的關係 |
第12週 |
12/04 |
導論:B.哲學史與其他精神型態的關係II.哲學與其他精神型態的詳細關係2.哲學與宗教的關係 |
第13週 |
12/11 |
導論:B.哲學史與其他精神型態的關係II.哲學與其他精神型態的詳細關係2.哲學與宗教的關係 |
第14週 |
12/18 |
導論:C.哲學史的區分 |
第15週 |
12/25 |
導論:C.哲學史的區分 |
第16週 |
1/01 |
導論:D.哲學史的來源與文獻 |
第17週 |
1/08 |
導論:E.東方哲學 |
第18週 |
1/15 |
期末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