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憲法專題討論 Seminar on Constitutional Law |
開課學期 |
106-2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
授課教師 |
黃昭元 |
課號 |
LAW3171 |
課程識別碼 |
A01 3324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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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二10,A(17:30~19:15) |
上課地點 |
法1402 |
備註 |
大學部3年級以上優先。,含學術倫理 不當研究行為1. 0小時 學術寫作技巧1. 0小時 總人數上限:3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62LAW3171_conlaw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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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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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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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待修正補充
1、選擇特定的憲法議題,進行比較憲法(不同國家間)的學理或實務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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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一)個案解釋的精確理解能力:培養研讀並理解大法官解釋的能力:分析原因案件之相關事實、所涉憲法爭點、解釋意旨及理由、個別意見書的分析比較;
(二)相關解釋的綜合比較能力:除了個別解釋的精確掌握外,還要能與類似解釋相互比較,以完整掌握大法官解釋就相關爭點的演進發展;
(三)學說理論的深入批判能力:最後更要能從學理面,批判大法官解釋的結論及理由,進而形成自己的見解。
(四)培養蒐集資料並撰寫學術性報告的能力 |
課程要求 |
(一)預習、預習、預習。
(二)出席並參與討論。
(三)準時完成作業,並進行課堂報告
(四)其他:目前還不符合明確性要求的其他要求(待補充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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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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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另約時間 備註: 星期二下午4點後,至上課前。請個別約定,並事先聯絡。 |
指定閱讀 |
如進度表 |
參考書目 |
另外公布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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