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資訊學系106學年度第1學期
選課注意事項:
一、博士班:
1. 相關學分及畢業規定詳見網址 http://www.lis.ntu.edu.tw/?page_id=337
2. 有關「個別研究」與「個別研究二」課程,請於開學後徵求開課教師同意後,告知系辦加開該位教師之「個別研究」或「個別研究二」課程,並填寫「個別研究申請書」後繳交至系辦。「個別研究二」授課教師須與「個別研究」不同,方可計入畢業學分。
3. 同課名課程選修兩次以上者,畢業學分僅計入一次,因此選修各課程前(尤其是「個別研究」或「個別研究二」)請務必慎思。
4. 選課同意書:務必備齊歷年選課資料後,與選課指導委員會商談選課事宜(可至系辦借歷年選課資料),並由指導委員會簽妥選課同意書後交至系辦。
5. 選修外系或外校課程:請於加退選截止前將學生報告書(敘明為何需至外系或外所修課的原因,並請自行給所長簽名認可)交至系辦,若未於期限前繳交,則該學分不予計入畢業學分。
6. 其他注意事項:畢業學分如已修畢,則需選修「博士論文」(確定指導教授者,請選擇該位指導教授之博士論文;未確定者請與所長商談,並於加退選結束前完成確認)。
二、碩士班:
1. 相關學分及畢業規定詳見網址 http://www.lis.ntu.edu.tw/?page_id=328
2. 有關「專題研究一」與「專題研究二」課程,請於開學後徵求開課教師同意後,告知系辦加開該位教師之「專題研究一」或「專題研究二」課程,並填寫「專題研究申請書」後繳交至系辦。
3. 同課名課程選修兩次以上者,畢業學分僅計入一次,因此選修各課程前(尤其是「專題研究一」或「專題研究二」)請務必慎思。
4. 選修外系或外校課程:請於加退選截止前將學生報告書(敘明為何需至外系或外所修課的原因,並請自行給所長簽名認可)交至系辦,若未於期限前繳交,則該學分不予計入畢業學分。
5. 非本科入學之碩士班研究生需補修「圖書資訊機構實務」(原實習課),請注意系辦通知之實務說明會時間(碩一上學期末,周四78節),並依據系辦安排於碩一暑假至機構實習,實習結束後方可選修該課(開課時間為每學年度第1學期周四78節),修習該課期間需全程出席並分享實習心得後,才算完成本課程。上課教室及課程進度(實習心得分享)請參看開學後第一次課程大綱或提前詢問系辦公室。
6. 其他注意事項:畢業學分如已修畢,則需選修「碩士論文」(確定指導教授者,請選擇該位指導教授之碩士論文;未確定者請與所長商談,並於加退選結束前完成確認)。
三、學士班
1. 各學年度入學者、雙修輔系之所需相關學分及畢業規定詳見本系網站(http://www.lis.ntu.edu.tw )中之「課程資訊」 。
2. 某些U字頭課程學士班與碩士班同學皆可修習,請查詢「圖書資訊學研究所」課程表或參看備註欄說明。
3. 有關「專題研究一」與「專題研究二」課程,請於開學後徵求開課教師同意後,告知系辦加開該位教師之「專題研究一」或「專題研究二」課程,並填寫「專題研究申請書」後繳交至系辦。
4. 同課名課程選修兩次以上者,畢業學分僅計入一次,因此選修各課程前(尤其是「專題研究一」或「專題研究二」,以及自99學年度以後修改過課名的課程)請務必慎思。
5. 本系必修「圖書資訊機構實務一(1學分)」與「圖書資訊機構實務二(1學分)」會在各學年度的上學期每週四第78節同時開設,上課教室將於每學年度課程開設之課程大綱(開學後第一次上課時發給同學)內公佈,屆時請務必注意。
6. 第二外語限修習本校所開之外語課程(英文除外,但包含古語文如拉丁文、滿文、蒙文、藏文、梵文等),並修滿共6學分。另,第二外語課程建議自大一開始規劃修習。
7. 105學年度起,共通課程減免修習6學分,但本系105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學生總畢業學分(139學分)不異動,故核減之6學分請以系外選修補足。
8. 自106學年度起,本系在學生之服務學習一、服務學習二、服務學習三開放修習校內各院系單位及社團開設之服務課程。